加权评分法
这是目前信用评估中应用最多的一种方法。一般做法是根据各具体指标在评估总目标中的不同地位,给出或设定其标准权数,同时确定各具体指标的标准值,然后比较指标的实际数值与标准值得到级别指标分值,最后汇总指标分值求得加权评估总分。
加权评分法的最大优点是简便易算,但也存在三个明显的缺点。
第一,未能区分指标的不同性质,会导致计算出的综合指数不尽科学。信用评估中往往会有一些指标属于状态指标,如资产负债率并不是越大越好,也不是越小越好,而是越接近标准水平越好。对于状态指标,加权评分法很容易得出错误的结果。
第二,不能动态地反映企业发展的变动状况。企业信用是连续不断的,加权评分法只考察一年,反映企业的时点状态,很难判断信用风险状况和趋势。
第三,忽视了权数作用的区间规定性。严格意义上讲,权数作用的完整区间,应该是指标最高值与最低值之间,不是平均值,也不是最高值。加权评分法计算综合指数时,是用指标数值实际值与标准值进行对比后,再乘上权数。这就忽视了权数的作用区间,会造成评估结果的误差。如此,加权评分法难以满足信用评级的基本要求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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